鉴定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环猎调查网讯:鉴定人的权利,主要有以下内容:
1.鉴定人享有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材料,以及在必要的时间询问证人、当事人的权利。鉴定人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材料在法院的,鉴定人可以进行查询利用,对于存于法院的证物,鉴定人也可以利用。如果需要调取其他物证,或询问当事人、证人后才能获得正确意见的,在鉴定人提出请求的情况下,法院应当允许,必要时,鉴定人可以申请法院依职权采集鉴定材料。
2.要求提供鉴定所必须的充足的材料。当送鉴的材料不足,难以进行鉴定时,鉴定人有权要求送鉴单位或个人补充鉴定材料。
3.自主阐述鉴定观点,与其他鉴定人意见不同时,可以不在鉴定书上署名。鉴定人有权发表自己独立见解的权利,当一个案件有几个鉴定人共同进行鉴定时,可以相互讨论,共同给出鉴定结论;意见不一致时,鉴定人有权保留意见。
4.拒绝鉴定的权利。委托人提供虚假情况,或拒绝提供鉴定所需要的材料的,或者认为提供鉴定的材料不足,要求补充材料而不补充致使无法作出鉴定结论时,鉴定人有权拒绝鉴定。
5.拒绝解决、回答与鉴定无关的问题的权利,
6.鉴定人有权获得必要的劳务报酬和费用补偿的权利。
7.受刑事司法保护权。
8.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权。
依据指引: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991年4月9日)
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
鉴定部门及其指定的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
鉴定部门和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结论,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鉴定人鉴定的,应当由鉴定人所在单位加盖印章,证明鉴定人身份。
第一百零二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②《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2∞1年11月16日)
第七条 鉴定人权利:
(一)了解案情,要求委托人提供鉴定所需的材料;
(二)勘验现场,进行有关的检验,询问与鉴定有关的当事人。必要时,可申请人民法院依据职权采集鉴定材料。决定鉴定方法和处理检材;
(三)自主阐述鉴定观点,与其他鉴定人意见不同时,可不在鉴定文书上署名;
(四)拒绝受理违反法律规定的委托。
③《司法鉴定人管理办法》(2000年8月14日)
第二十八条 司法鉴定人执业,事有下列权利:
(一)查阅与鉴定有关的案卷材料,询问与鉴定事项有关的当事人、证人等;
(二)应邀参与、协助委托人勘验、检查和模拟实验:
(三)要求委托人补充鉴定材料;
(四)委托人提供虚假情况或拒不提供鉴定所需材料的。有权拒绝鉴定;
(五)拒绝解决、回答与鉴定无关的问题;
(六)与其他司法鉴定人意见不一致时,有权保留意见:
(七)获得执业报酬;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01年12月21日)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除外。
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第八十条 对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的合法权益依法予以保护。
当事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伪造、毁灭证据,提供假证据,阻止证人作证,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或者对证人、鉴定人、勘验人打击报复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处理。
⑤《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1994年10月26日)
第十六条 参加鉴定工作的专家在鉴定工作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独立对被鉴定的科技成果进行评价,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步;
(二)要求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充分、详实的技术资料(包括必要的原始资料),向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或者个人提出质疑并要求作出解释,要求复核试验或者测试结果;
(三)充分发表个人意见,要求在鉴定结论中记载不同意见,可以拒绝在鉴定结论上签字;
(四)要求排除影响鉴定工作正常进行的干扰,必要时可以向组织鉴定单位和主持鉴定单位提出中止鉴定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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