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卫过当
防卫过当
防卫过当,是指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防卫行为。司法实践中认定防卫过当,应当注意下列问题:
1.防卫过当是由防卫行为转化而来的一种特殊的犯罪形式。具体而言,是在进行一般正当防卫的情况下,超出了刑法对防卫行为在量上的限制,进而由量变引起质变,使本来正当、合法的行为变成了犯罪行为,因此,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
2.在对防卫过当定罪过程中,应当把握下列几点:
首先,成立防卫过当的前提是必须完全符合一般正当防卫的起因、时间、主观和对象条件,如果其中任何一个条件不符合,行为也就失去了防卫的性质,就不可能成立防卫过当,而只能分别不同情况,按相应的犯罪或者意外事件处理。
其次,防卫过当必须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这是成立防卫过当的关键。具体认定标准,前文已经述及,不再赘述。
再次,作为犯罪的一种特殊形式,防卫过当还必须符合犯罪构成的基本要件,如行为人必须达到相应的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主观上对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的重大损害须有罪过等,否则,也不能以防卫过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最后,防卫过当不是独立的罪名,对其定罪应当结合客观上所造成的重大损害的性质和主观上对该损害结果的罪过综合认定。具体讲,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主观上有过失的,定过失致人死亡罪,有间接故意的(通说认为直接故意不可能),定故意杀人罪。
3.防卫过当虽然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其毕竟不同于一般的犯罪,无论是行为人的主观恶性。还是客观上对社会的危害,较一般犯罪都要小。
因此,刑法明确规定,对于防卫过当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依据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3月14日修订)
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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