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
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
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是对正当防卫在量上的限制。按照现行刑法的规定,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是:防卫行为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司法实践中认定该条件时,应当把握以下几点:
1.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只适用于一般正当防卫,而不适用于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的特殊正当防卫。
2.正当防卫限度条件的基础是"必要限度"。只有确定了"必要限度",才能进一步判断是否明量超过"必要限度"。按照刑法理论的通说,"必度"是指防卫人在当时情况下,有效制止不伤害保护合法利益实际所必需的限度。是否实际所必需,应当结合侵害和防卫双方所使用的手段、强度、力量的强弱、防卫方所保护的合法利益的性质,以及当时的客观环境等因素,综合分析判断。
3.只要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就符合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首先,没有超过必要限度或者超过了但不明显的,都不影响正当防卫的成立;其次,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但并未造成重大损害的,也未超出正当防卫对防卫行为量的限制,仍然成立正当防卫。只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同时又造成重大损害的,才属于防卫
过当。一般认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是指防卫行为所用的手段、强度以及对不法侵害者造成的损害显然超出了制止不法侵害的实际需要;"造成重大损害",是指防卫行为造成了不法侵害者重伤、死亡。
4.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并不要求防卫行为对不法侵害者造成的损害,必须小于不法侵害对合法利益所造成的损害。只要是当时情况下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不论防卫行为对不法侵害者造成的损害小于、等于、大于不法侵害对合法利益造成的损害,都应当认为在正当防卫的限度之内。
依据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3月14日修订)
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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