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民事诉讼案件的受理费标准
环猎证据调查机构: 商标纠纷案件,没有争议金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照下列比例交纳:1.不满1000元的,每件交50元;
2.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4%交纳;3.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3%交纳;4.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5.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6.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l%交纳;7.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依据指引:1《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1989年7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五条案件受理费(一)离婚案件,每件交纳lO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l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二)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三)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四)财产案件,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照下列比例交纳: 1.不满1000元的,每件交50元; 2.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4%交纳; 3.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3%交纳; 4.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 5.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 6.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 7.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 (五)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案件,每件交50元至1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 (六)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 1.治安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元至30元; 2.专利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 3.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
(七)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 (八)破产案件。按破产企业财产总值.,依照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 2<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补充规定>(]999年7月28日发布)三、《办法》第二章第五条第(五)项、第(八)项修改为: (五)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没有争议金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八)破产案件,按照破产企业财产总值依照财产案件收费标准计算,减半交纳,但最高不超过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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