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害关系人、被侵权人
环猎证据调查机构:根据《商标法》第53条的规定,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权对侵权行为起诉或者请求工商管理部门处理。根据《商标法》第56条的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可以按照被侵权人的损失计算。因此,利害关系人、被侵权人就是商标侵权纠纷中两个重要的概念。
利害关系人是指与商标专用权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人,包括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注册商标财产权利的合法继承人等。对于商标侵权行为,并非所有利害关系人都可以单独寻求救济。根据《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在发生注册商标专用权被侵害时,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和商标注册人共同起诉,也可以在商标注册人不起诉的情况下,自行提起诉讼;普通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经商标注册人明确授权,可以提起诉讼。
此外,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商标行政执法中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7条的规定,独占使用许可的被许可人在许可合同有效期内可以,作为商标权利人以自己的名义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此规定没有明确赋予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请求工商行政机关处理的权利。但考虑到该文件发布在商标法第二次修改以前,而且商标法第二次修改时将原来第39条中的“被侵权人”改为了“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因此,我们可以认为,参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前述司;法解释,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和商;标注册人共同请求工商行政管理处理,也可以在商标注册人不起请求处理的情况下,自行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结合《商标法》第53条和第56条的规定,(商标法》第56条中的“被侵权人”与《商标法》第53条中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舳外延是相同的。因此,依法起诉或者请求工商行政部门处理侵权纠纷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就是被侵权人。依据指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2年10月12日发布)
第四条商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利害关系人。包括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注册商标财产权利的合法继承人等。
在发生注册商标专用权被侵害时,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和商标注册人共同起诉,也可以在商标注册人不起诉的情况下,自行提起诉讼;普通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经商标注册人明确授权,可以提起诉讼。
3《国家T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商标行政执法中若干问题的意见》(1999年12月29日发布)
十八、商标独占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其商标专用权范围内,仅将该商标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自己也放弃商标使用权的商标使用许可。独占使用许可的被许可人在许可合同有效期内哥以作为商标权利人以自己的名义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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