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处理侵权纠纷应提交的文件
环猎证据调查机构: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应当提交请求书以及所涉及专利权的专利证书复印件,并且按照被请求人的数量提供请求书副本。
必要时,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实所涉及专利权的法律状态。专利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专利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份可以要求请求人出具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检索报告。
请求书应当记载以下内容:
1.请求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的姓名和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2.被请求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3.请求处理的事项以及事实和理由。
请求书应当由请求人签名或盖章。
有关证据和证明材料可以以请求书附件的形式提交。依据指引: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七条
2《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六条、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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