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证言的认证
环猎调查网讯:证人证言是证人对自身通过亲眼目睹、直接观察所了解的案件事实的陈述。证人证言与实物证据相比具有自动性,其是以人为载体的,可以主动地进入诉讼程序提供证言。与其他言词证据相比,证人证言具有中立性。目击证人证言能够较为全面地提供有关事实的证言。在审判实践中对证人证言的认证可以分为对证人证言证据能力的认证与对证人证言证据力的认证对证人证言的证据能力的认证,需要把握以下几点:1.审查判断证人的作证能力。证人的作证能力与其民事行为能力基本上是相适应的,主要取决于证人智力的发育程度或精神状态。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态不相当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总之,对于证人作证能力的认证应当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作证能力对证人智力发育的要求程度,并结合有关证人的生理、心理、性格、习惯、受教育的条件和程度,以及证言形成的当时客观环境因素,据情加以裁量。
2.审查判断证人证言的来源和形式。证人证言的来源主要是指,证人对案件事实的了解是其亲眼目睹,还是道听途说。应尽可能的让直接感知待证事实的证人出庭作证提供证言。凡来源不明、纯属道听途说或猜测推想,均不得作为证据使用。
3.审查判断证人是否如实提供证言,即审查证人证言的收集是否合法,证人是否受到当事人或案件利害关系人的利诱或威胁等。如存在上述情形,则有关证人证言将失去证据资格。
依据指引: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3月17日)
第四十二条 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有下列七种:
(一)物证、书证;
(二)证人证言:
(三)被害人陈述: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五)鉴定结论:(六)勘验、检查笔录;
(七)视听资料。
以上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四十七条 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并且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9月2日)
第五十七条 对于证人能否辨别是非,能否正确表达。必要时可以进行审查或者鉴定。
第五十八条 证据必须经过当庭出示、辨认、质证等法庭调查程序查证属实,否则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对于出庭作证的证人,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等双方询问、质证,其证言经过审查确实的,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未出庭证人的证言宣读后经当庭查证属实的,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
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时,应当依法处理。
第六十一条 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凡经查证确实属于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迷、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刑事案件程序的具体规定>(1994年3月21日)
第四十三条 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询问、质证,并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时,应当依法处理。
第四十六条 证据必须经过出示、辨认、质证等法庭调查程序查证属实,否则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在公开审理案件中,诉讼参与人提出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阴私的证据时,审判长应当制止,或者决定转入不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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