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证证据能力的认证
环猎调查网讯:在审判实践中,对物证证据能力的认证,主要应把握以下几点:(1)审查认定物证的来源是否合法,即物证的出处,由何人提供和如何收集而来的。物证的来源是决定其是否具备证据能力的重要因素之一。(2)审查认定物证的收集和保管是否依法进行。收集与保管的不当可能会引起物证内、外特征的变化。 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刑事案件程序的具体规定》(1994年3月21日;第四十六条 证据必须经过出示、辨认、质证等法庭调查程序查证属实,否则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在公开审理案件中,诉讼参与人提出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阴私的证据时,审判长应当制止,或者决定转入不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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