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一赔十”将催生大批“王海”?
环猎风险咨询网讯 《食品安全法(草案)》昨日提交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其中最受关注的是“假一赔十”这一规定。草案规定,食品经营者以假充真或者销售不安全食品,除赔偿消费者的损失以外,消费者还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对于这一规定,除了普通消费者叫好外,一个特殊的人群———专业打假者也普遍叫好,因为这将成为他们打假的利器。
专业打假者细读 “假一赔十”条款
福州市民林天斌这几年一直从事食品打假工作,3年前,他向法院递交了30多份诉状,状告福州几家超市,要求按《消法》规定“假一赔二”,理由是这几家超市出售假冒绿色食品认证、假冒国家免检产品认证的食品。在这些官司中,林天斌有的胜诉,有的败诉。
“我不否认自己是职业打假者,但我不是出于获利,而是为了净化市场,让售假商家得到应有的惩戒。”林天斌说,“假一赔二”对商家的处罚力度不够,以他自己为例,购买食品的金额,大的不过几十元,小的只有几块钱,即便赢了,商家也就赔几十元或一百多元,根本不会伤筋动骨。对于打假者而言,所获的一点赔偿,还不够诉讼成本。
林天斌说,他很关心《食品安全法(草案)》的审议进程,有了“假一赔十”这一规定,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商家就会有所收敛,对于类似“王海”的职业打假者,他们将会获得更多的赔偿,也会催生出更多的打假者。
记者了解到在我省的一些专业打假网站论坛上,有些打假者已开始研究“假一赔十”这一条款。
有“调查公司”酝酿转行打假
福州有不少调查公司,他们主要是帮正规厂家调查是否有人生产销售假冒该公司的产品,并取得一定的报酬。福州一家名气颇大的调查公司的老板,这一段时间也一直在研究《食品安全法(草案)》“假一赔十”这一条款。
该老板告诉记者,帮企业调查假货,还要查生产源头,这很危险,可报酬并不高,每次也就赚几千元。如果“假一赔十”这一条款获通过,他们公司的调查方向完全有可能转行,届时,只要让工作人员到商场买一些单价贵的食品,并要求商家赔偿,就能轻松地挣几千甚至上万元。
“干我们这一行的,假冒伪劣食品一眼就辨得出来,对于价格贵的食品更有着天生的敏感。”这位老板说,现在职业打假者的公益色彩正在褪去,用合法的手段谋利并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只要能净化市场,让假货消失,靠打假来赚钱并没有什么好诟病的。
企业违法最高可按货值10~20倍罚款
据了解,与现行《食品卫生法》相比,《食品安全法(草案)》全面加大了违法处罚力度,这是该草案的另一大亮点。
草案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取得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后,不再具备本法规定的生产经营条件仍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构成非法经营罪,或者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或者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依照刑法第225条、第143条或者第144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货值金额不足5000元的,并处5万元罚款;货值金额5000元以上不足1万元的,并处10万元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
现行《食品卫生法》规定,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的,可处以最高5万元的罚款。根据新的草案,对于相关责任企业的惩罚性标准将从过去的“不超过5万元”提高到“最高可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该法的处罚力度大大提高,企业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视程度也将大大提高。 (环猎风险咨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