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重建犯罪现场的内容与程序
(一)重建的内容。
环猎调查网讯:具体的案件需要解决问题是特定的,所以对现场重建的要求也是不同的。但这些问题通常可归属于犯罪情节或犯罪过程。1、犯罪情节。在犯罪现场的构成要素与结构中,其要素相互作用的载体,主要就是犯罪过程中存在的犯罪情节。犯罪情节是指犯罪行为过程的某一具体经过,它离不开行为时间、现场空间、当事人及行为动作、设计的物品、方法等,这些要素有机组合构成了犯罪情节。例如通过对爆炸案件发生过程中犯罪情节的重建,可以组织起犯罪现场构成要素的结构图谱,可以勾画出犯罪嫌疑人的踪迹,可以展现出案件现场中的证据链条。具体而言,案件现场犯罪情节的重建,不仅可以使侦查技术人员进一步明确现场发生的具体内容,认识具体犯罪行为的具体目的和动机,验证犯罪嫌疑人陈述内容的真实性,同时还可以通过重建犯罪情节的公布,震慑犯罪分子和启发相关证人的认识和记忆,为侦查破案提供有利的条件。
2、犯罪过程。犯罪过程是指犯罪行为发生所经过的阶段,是按照犯罪行为发生的发展顺序排列的、各个相连接的犯罪情节的集合体。通常包括犯罪分子从何而来,因何要犯罪,从什么路线进入现场,如何选择犯罪的时机,使用了什么样的犯罪方法,犯罪分子怎样逃离现场的,以及现场范围内知情人对犯罪发生的感知过程等等。
现场犯罪过程的重建,是建立在案件现场犯罪情节重建的基础之上的,其关键在于各犯罪情节之间的连接,要考虑彼此是否有着内在的联系,后一个犯罪情节是否是前一个犯罪情节发展的必然趋势。同时,还要通过前后犯罪情节间的比较,注意观察两者之间的相同要素是否同一或者有着连续性等。因此,犯罪过程的重建要比犯罪情节的重建复杂,难度更大,实际运用中其意义也大得多。(二)重建程序
犯罪现场重建的第一步是:认识现场并对现场信息进行搜集与分类。案件现场是指与现场有关的一切情况,其中包括现场痕迹物证、尸体、人员情况、相关物体及环境格局的构成等,案件现场重建是侦查技术人员在现场信息的基础上,通过各种科学的方法对案件中一些专门问题来认识和模拟的过程。因此,收集信息是案件现场重建的基础,是必需完成的首要任务,而认识现场又是收集信息的前提。
种科学的方法对案件中一些专门问题来认识和模拟的过程。因此,收集信息是案件现场重建的基础,是必需完成的首要任务,而认识现场又是收集信息的前提.另外,由于有些案件现场中人财物大量聚集,破坏性、变动性很大,使得包含各种信息的现场现象多种多样,存在的形态难以区分,因果联系复杂。所以,必需对通过各种方法获得的有关信息进行审核、分类、整理,为各种信息在重建中的应用打下基础。这就要对犯罪现场进行仔细的、专业性的勘验,以获取大量的痕迹物证,同时还要进行深入、细致的现场走访,以获取大量的证人证言,包括被害人陈述。有条件的案件还可以获取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这一点尤为关键,许多现场勘查人员因为有了口供,而常常忽视对现场的仔细勘验。似乎勘查现场只是为破案而不是为定案服务的。
第二步是检验犯罪现场。已经获得的信息必须经过检验与鉴定,证明其具有真实性后,才能作为分析的依据。并在分析所得结论的基础上进行现场重建。所以,应当充分运用科学仪器设备和专业技能对已经发现、提取的痕迹、物证进行科学的检验、鉴定,使其成为有证明力的证据。
第三步是分析犯罪现场并提出重建假设。对于案件现场初步分析提出的,需要通过现场重建来解决的技术难题或其他专门问题,侦查技术人员要在进行细致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对重建问题的一种或多种假设。案件现场重建内容的假设,是侦查技术等人员在充分利用各种现场信息的前提下,按照案件现场的要素及其内在结构的构成规律,来推测其存在、发生、发展、变化的过程与结果的思维。在实践中,案件现场重建往往会出现要素条件不完全,即假设重建内容构成要素的条件空缺现象,也就是说现场重建不具有充分的条件要素。如果不具有充分条件要素,也不具有必备条件要素,那么这个重建就不能完成;如果在不具有充分条件要素,而具有必要条件要素时,则该重建有可能完成。即运用归纳、演绎、综合等逻辑推理形式,对获取的各种证据及各种相关现场信息进行系统分析研究,确定这些痕迹、物证和犯罪嫌疑人以及刑事被害人之间的互动关系,并穷尽地排除所有的不可能性。
第四步是重建犯罪现场。在穷尽地排除了所有的不可能性假设之后,根据现场痕迹物证及其他相关信息,依据逻辑的原则对案件事实即犯罪分子在犯罪现场实施犯罪的情况,科学、大胆、客观地进行推理、假设,虚拟显现犯罪过程。现场的分析是现场重建的认识基础,现场重建的过程和结果是对现场分析的深入和发展。也就是说,现场分析的广度是非常宽泛的,而现场重建只是对现场勘查过程中的一些技术难点和其他一些专门问题进行认识和模拟的过程。所以,从对象的宽泛性来讲,现场分析的外延大,而现场重建的外延比较专门具体。另外,从研究问题的深度方面来看,现场重建比现场分析大多要深入、详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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