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人员及其素质
环猎调查网讯:侦查人员作为侦查活动中最活跃的因素,在“活力对抗,,及智能搞衡的侦查情势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侦查活动的顺利进行,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侦查人员的努力及其必要的身心保障。故此,侦查人员必须具备多种素质。有无良好的品格和出色的能力则是衡量侦查人员是否合格的重要指标。素质是在先天遗传的基础上,受后天教育的影响,通过个体自身的认识和实践,逐步形成的相对稳定的身心发展的基本品质或者潜能。它既有天赋条件,更有教育的、社会的、文化的和实践的等后天的影响,因而是先天固有品质与后天文化养成融合的结果。在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关系上,素质是知识、能力有效发展的前提,是潜在或隐形的文化心理基础,又是知识、能力、内化的结果;知识是素质和能力形成的基础。离开了一定的知识和能力,就谈不上人的素质;而能力则是知识和素质的外在表现和体现。本书所指素质实际上是知识、能力和素质的综合,是广义上的素质。
由于侦查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特殊性,每一项侦查方法决策和实施都会形成一定的社会影响,直接关系到特定法律关系的稳定和诉讼参与人的利益。这就要求侦查方法的决策者和实施者都必须具备较高的素质,保障侦查方法决策和实施的正确性和科学性。
韦恩W.贝尼特等学者指出,优秀侦查人员应该具备一系列智能特征、心理特征、身体特征。在智能特征方面,应当具有获取并记忆各种情报信息和线索资料,能熟练运用侦查技术手段,心胸开阔、思维敏捷、分析判断客观,善于逻辑推理;在心理特征方面,情绪稳定、思维敏捷、为人正直廉洁、好寻根问底、善于怀疑、有长时间去完成侦查任务,因此,保持健康体魄和旺盛精力对侦查工作是大有裨益的。除了体态适中以外,侦查人员还要求具有敏锐的听力和良好的视力。如果患有未矫正的色盲、近视眼、远视眼、夜盲症,都会削弱侦查工作的效率。当夜间进行监视或“布置圈套诱敌出动捉拿现行”时,视力由于黑夜的限制,听力就显得尤其重要。敏锐的听力帮助侦查人员辨别走近的嫌疑人、人或动物的走动响声、手枪或其他爆炸物响声的方向和脚步声的方向。另外,侦查员还要能听清楚在哭诉、呻吟、歇斯底里发作时说的话;听清楚受重伤或濒临死亡人说出的非常低声的断断续续的话;能同时听清楚几个人说的话;或者能在飞机飞行、机器运转、交通拥挤时发出噪声的情况下听清他人交谈的内容。
波尔B•威斯顿教授等也指出,从事侦查职业应当具备五个方面的素质:一是超出普通人的观察、发现和记忆能力;二是从容不迫进行理性思考的深思熟虑的能力;三是广泛掌握关于刑法、证据规则、调查理论与技巧、科学支援和实验设备方面的知识.掌握罪犯的相关情况以及罪犯的惯用手法;四是为理性支配的建设性的想象力,或者对罪犯(有时也包括对其被害人)心理过程的某种直觉;五是掌握具有指导性的科学心理学知识。
综上所述,结合我国的实际需要,我们认为,侦查方法主体应符合以下素质要求:
(一)政治素质
政治素质是指侦查方法主体从事侦查方法决策和实施工作必须具有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信仰、政治观点、政治纪律、政治态度和政治品质等方面的总称。对党、对国家、对人民、对法律的绝对忠诚是侦查人员首要的政治品质,也是侦查人员必须遵循的首要原则。
政治素质的高低决定了侦查人员的政治立场、政治觉悟、对群众的态度,也决定了侦查情势的发展动态。比如说,对某个资敌犯罪的侦查中,侦查人员本身政治立场不坚定,对犯罪嫌疑人心存同情,对本应该上报的证据隐瞒不报,结果使侦查工作陷入僵局,侦查情势向不利的方向发展。
(二) 职业道德素质
职业道德素质是与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密切相关的,从大的方面讲它应属于政治素质的范畴,它是侦查人员在履行本职工作的过程中应当遵循的有自己职业特征的道德准则和规范。如果仅仅政治立场坚定,而没有职业道德,则不可能达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要求。不可能得到群众的支持,进而使侦查情势更加复杂。
(三)纪律素质
纪律是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一定的集体对其成员规定的必须遵守的特定的行为准则,它是以行为的限制和服从为前提的。纪律素质是将队伍的纪律转化为自觉行动的具体体现,是一个包括政治纪律素质、组织纪律素质、工作纪律素质和群众纪律素质在内的完整的纪律素质结构体系。侦查人员不仅要具有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的政治纪律素质,还要增强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的组织纪律素质,坚持实事求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严禁刑讯逼供的工作纪律素质和办事公平、廉洁文明的群众纪律素质等。当然,在强调侦查人员的纪律素质的同时,也要注意强调侦查队伍中的民主氛围,事实上,能否实现真正的民主,保证各侦查人员畅所欲言,各抒己见,也是方法决策和实施准确性的重要保障之一。
(四)业务素质
业务素质包括法律素质、专业素质。法律素质是侦查人员作为执法者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和基本要求。侦查人员要学法、懂法、守法、严格公正执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实践中,侦查方法主体需要掌握的法律知识主要不但涉及刑事法、警察法领域,也涵盖了民商法等其他法律领域。尤其是在经济犯罪日渐突出的今天,后者在侦查中的重要性更显重要。
专业素质是侦查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实际本领,是侦查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的综合。侦查人员必须在熟悉和掌握侦查业务知识的同时,从实践需要出发,有针对性地加强实要性、可操作性和技术性的专业技能训练,强化自身的专业素质。当前,侦查工作已经由传统的经验型活动逐步转为科学活动,而科学侦查的关键在于:决策和决策执行者运用科学的思维方法,严格按科学决策和执行程序进行决策和实施工作。这就对侦查人员的专业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专业素质中很重要的一项就是理论素质。理论素质主要是指侦查人员要掌握一些与侦查工作“休戚相关”的科学理论知识,是侦查人员所必须具备的与侦查工作实践相关的理论知识及思维方式。方法是侦查人员分析、研究案情,对作案人、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参与人施谋用策操作的基础。在一定意义上讲,对案件的侦破过程实际上就是侦查人员在具体的思维中运用自身所具备知识的过程,是对具体案件中的所有案件信息进行分析、研究的过程。离开先前掌握的知识和思维方式、方法,案件的侦破将寸步难行。所以一定知识的积累和思维方式方法的掌握是侦查工作必不可少的前提,是对侦查人员理论素质的要求。不仅如此,侦查人员的理论素养还有量上的要求:一是相关知识的广博性。侦查的对象是形形色色的犯罪嫌疑人,他(们)的行为方式也是五花八门的,作为一个整体,他们所具备的知识几乎涉及所有的学科。这就决定了侦查人员必须开阔视野,广泛涉猎各种科学知识。只有这样,才能应对千变万化的事物,顺利开展侦查工作。二是思维方式方法的灵活性。在侦查实践中虽具相同知识积累,在分析案情时,思维方式方法不同,其结果则大不相同;而思维方式方法正确与否,则与知识积累、个人经验直接相关。可见,作为一个侦查人员要应对各种刑事案件,在侦查实践中立于不败之地,广博的知识和有效灵活的思维方式方法是必备的要件。主要包括常规思维方式方法和非常规、超常规思维方法,侦查技术知识,犯罪心理学知识,其他科学和社会生活知识、犯罪资料等。
业务素质当中还包含着一项重要内容,即侦查人员的社会知识积累。侦查工作具有社会性、群众性等特点,侦查人员不仅要从书本中学习比较系统的理论知识,而且还应从实践中学习有关社会生活方面的知识(诸如不同地区、不同民族的生活习俗和风土人情;不同层次、不同职业的人们的思想情感、心理特点和生活需求,社交、伦理、道德、交通、贸易、邮电、广播、新闻、文化娱乐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取得直接经验,并且善于组织,做好调查研究,并将两者有机地融合起来,指导侦查活动。
(五)能力素质
能力素质是指侦查人员在侦查活动中综合运用有关知识、技能,有目的地认识客观对象,有效地适应侦查情势,实现侦查目的的智能和本领。在侦查人员的素质中,能力素质是作用于侦查实践的最直接、最能动的因素。侦查人员在侦查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共同技能和应具备的基本能力是多方面的、立体的,概括起来说,以下几个方面的能力是很主要的:(1)科学的思维能力。侦查人员的科学型思维能力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立体性思维、综合性思维、独立性思维、多向性思维、系统性思维、预见性思维和模糊思维等。(2)组织能力。侦查活动是一项系统活动,也是一项组织活动,侦查人员应能充分发挥侦查组织的作用,有效地指挥和协调侦查组织内部及其与外部组织的各种关系。(3)创新能力,即发现新问题,提出新问题,解决新问题,创造新事物的能力。创新能力的支撑条件是人的创造性思维,它是以高度扩散联想为核心的分合思维。在控制客观事物发展内在联系的过程中,它能及时中断逻辑思考,把本来联系着的对象分离开来,适时进行扩散思考,把看来不可能联系的对象在新的条件下联系起来。在新的历史时期,犯罪情势的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侦查人员必须具有创新能力,才能适应这种变化。(4)善于决断的魄力。魄力泛指当事者在处置事情所具有的胆识和作风。在侦查活动中,往往许多良机稍纵即逝,这种急剧的情况变化,不允许按机械的决策或决策执行程序进行,而需侦查人员依靠自身的知识、经验和胆略,当机立断。(5)应变能力。这是一种善于应付和处理突发情况的能力。侦查人员应清醒地认识到事物的发展性和变化性,适时根据变化了的实际情况来调节侦查行为。(6)协调关系能力。侦查活动涉及方方面面的人和事,必然存在各部分、各方面之间、内部系统与外部环境之间的协调和互相配合的问题。善于协调者可以较好地消除侦查组织内部的矛盾和不和谐现象,积极争取各方面的支持。不仅如此,良好的协调能力也是侦查时争取其他诉讼参与人好感的重要前提。(7)较好的口头与书面表达能力。在侦查活动的诸多环节尤其是各种关系的协调和言词证据的固定环节,语言是必不可少的媒介。语言表达水平的高低,将对侦查决策活动的顺利开展和侦查决策目标的顺利达成产生重要影响,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侦查主体内部需要语言来交流;二是要和群众打交道,因此要非常讲究原则性和政策性,注意以理服人。(8)学习能力,即侦查人员自我完善和提高的能力。
(六)身体素质
身体素质是人在体质、精神活动和魄力方面的基本条件。身体素质是侦查人员从事职业活动的前提条件和有效发展其他素质的基础保障。侦查工作异常复杂、紧张和艰苦,这需要有良好的耐受力和应变力,强健的体质,特殊的体能,充沛的精力,较强的环境适应能力和疾病抵抗能力。
(七)心理素质
心理素质是指侦查人员的认识、情感、意志等心理过程和能力、气质、性格等个性特征以及整体心理健康的水平。它是侦查人员的战斗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侦查人员所从事的是一个社会刺激多元化的职业,其工作性质决定侦查人员所受到的刺激非常广泛,既有社会普通人常遇到的刺激——来自个人的生活或工作方面的挫折,又有由职业本身所带来的社会刺激,如面临生命惊险,面临战友受伤、牺牲,大量地接触社会阴暗面,甚至违法者的贿赂、引诱和威胁等等。这些刺激所带来的心理压力绝非常人所能承受,这就要求侦查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
需要指出的是,尽管可以对侦查人员素质罗列出多方面的指标或标准,但是,我们要求侦查人员要具备各种素质,并不是要求侦查人员成为完人,成为完全意义上的“通才”。实际上,由于社会分工日渐细化,以及侦查工作所涉及的知识在纵向和横向两个角度都呈现激增之势,所以我们并不能强求每一侦查人员都必须是专家型或通才型的人才。以专业素质为例,并不是说每一侦查人员一定要成为有关专业的学者、专家。因为,在实际工作中,侦查人员之间存在分工,就以决策者来说,并非一切工作都需要决策者、领导者事必躬亲,而只是要求能做到:能够明确各项侦查决策的内容,能够识别其他专业人才的优势和不足,善于使用各种专家的力量,并且在进行综合研究时能够听懂各种专家的语言,能够协调各方面的矛盾作出决策等。
不过,指明不能苛求侦查人员成为完人,并不意味着对侦查人员的素质可以等闲视之。我们认为,至少应当根据侦查人员在侦查机构和具体案件侦查中所处的岗位,确立不同侦查人员必须具备的核心能力,并以是否具备核心能力作为考核侦查人员之重要指标。所谓核心能力,是指“一组可以影响主要工作(角色及责任)表现并能通过众所接受的标准去评断的知识、技能及态度的总和”,它是一种后天组织学习而来,并通过继续学习与时俱进的能力组合。目前,由于缺乏各种资料统计,尤其是缺乏对来自实战部门的侦查人员的第一手访谈资料,我们很难精确描述在现阶段不同职位的侦查人员应具备的核心能力,而只能从理论上进行大概的说明:对于侦查机构的领导人员而言,其主要职责是领导管理、工作管制、专案勤务、人际沟通和督导考核等,对其核心能力要求主要在于法学素养、危机应变能力和领导统御能力;对于侦查小组的负责人而言,其主要职责是领导管理、侦办刑事案件、内部工作管制和对外沟通等,对其核心能力要求主要在于法学素养、领导统御、危机处理能力、刑事案件侦办技巧等;对于普通侦查人员而言,其主要职责是具体侦办刑事案件,是刑事外勤一线工作的实际实施者,因此对其核心能力要求主要在于法学素养、刑事案件现场处理、侦讯技巧、基本的刑事技术知识等;对于刑事技术人员①而言,其主要职责是从事侦查所需的各种技术鉴定工作,因此,其核心能力主要在于专业技术能力、现场勘查能力、法学素养、危机处理能力等。除此之外,根据对侦查人员的进一步细分,在侦查的领导岗位、侦查技术人员和普通侦查人员之外,还可分出侦查情报人员(他们专门从事刑事情报的收集、储存、分析、检索,通常包括案件资料统计人员、情报系统管理人员、阵地控制人员和特情管理人员等)和侦查调研人员(专门从事侦查工作各方面情况的调查、分析和研究,总结侦查工作的经验教训和犯罪情势的新发展,为侦查决策提供依据)。对这两种侦查人员中,情报和资料的统筹能力也是其核心能力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在实践中,不同侦查人员核心能力主要依靠学校教育、上级指导、同事传授、自我摸索、培训以及其他渠道获取。
总而言之,要正确决策并使之能得到良好的贯彻,侦查人员就必须具备一定的素质。在实践中,侦查人员提高自己的素质有诸多途径。侦查人员既要正确认识自己,了解自己的优点、弱点以及今后的努力方向,确立顽强进取的信念,学习各种理论知识,又要勇于实践,在实践中增长才干,总结经验,学习他人之长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