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情势的概念
环猎证据调查网讯:案件侦查总是处于具体的时间、空间及特定的外在环境条件之下,同时也与客观现实的其他发展动态①相互联系。这一复杂的相互作用体系综合构成了具体的情势。在这一情势中,侦查人员以及其他侦查中主体相互影响。这一情势是侦查学中所说的侦查情势。所有的侦查行为都是在侦查情势中进行的。侦查情势是动态发展而不是静止的,它在侦查行为、反侦查行为、自然环境、社会形势等多种因素的作用下不停地发生变化。如果侦查人员能够掌握侦查情势演变的规律,就能够在侦查活动中处于主动地位,也就能更迅速、准确的查明真相。但是必须注意到,研究侦查情势并不期待通过分析成因,就能提出每种类型的侦查情势的具体应对之策,就能归纳出任何案件都能适用的方法,而旨在强调任何侦查方法对侦查情势的依赖性,强调方法的选用和运行都应当建立在对侦查情势的正确分析之上。何为侦查情势以及如何在侦查方法运用过程中考虑它的必要性问题,众多学者提出了不同的见解。早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就有学者指出:“侦查个别化原则的实现可分解为下列两个基本的因素:其一,分析和评定侦查情势;其二,选择更为有效的侦查方式、方法体系……弄清情势的特殊性建立在侦查人员侦查类似案件中积累的个人经验……选择更为有效的侦破具体案件的方式、方法体系……受制于分析的深刻性及评定情势的正确性。”
20世纪七十年代中期,侦查情势问题引起了更多侦查学家的重视,因为在侦查方法领域,弄清侦查战术和影响侦查战术的侦查情势等概念具有了越来越重要的意义。
A•H科列斯尼琴科认为,侦查情势就是具有这些或那些证据及信息材料,以及与此相联系而产生的收集、检验的具体任务等特征的犯罪侦查的一定情势。其后,B•E科尔诺霍夫指出,侦查情势就是侦查过程中受制于那些决定发现、收集证据的过程的事实材料的客观的并重复出现的情势。典型的侦查情势的判断需考虑侦查的各个阶段,它在很大程度上使发现收集证据更为具体。然而,这一表述并未能指出侦查情势的特性,仅说明了典型的侦查情势(客观的重复出现的情势)。
有的学者给出了更为宽泛的定义,认为侦查情势是“那些反映呈现在这一或那一犯罪侦查阶段的事件固有特征的事实材料的总和。”也就是说,侦查情势就是可能使侦查人员形成关于案件真相的概念的特定证据体系(或证据总和)。这一定义的缺陷在于,它未能回答这一重要问题:为什么侦查人员应使自己的行为与侦查情势相符合,就侦查人员使用的方法而言,侦查情势究竟有何决定意义?
B.H帅卡诺夫指出,侦查情势就是指表明侦查人员应在其中行为的情势特征的材料总和。H•A谢里万诺夫也认为,侦查情势是形成于一定时刻的侦查的背景、状况。换句话说,侦查情势是被侦查人员予以接收和获取的对于侦查有意义的信息的总和。
P•C别尔金认为,侦查情势就其与侦查过程的关系而言更多的下,同时也与客观现实的其他发展动态相互联系。这一复杂的相互作用体系综合构成了具体的情势。在这一情势中,侦查人员以及其他侦查中主体相互影响。这一情势是侦查学中所说的侦查情势。
所有的侦查行为都是在侦查情势中进行的。侦查情势是动态发展而不是静止的,它在侦查行为、反侦查行为、自然环境、社会形势等多种因素的作用下不停地发生变化。如果侦查人员能够掌握侦查情势演变的规律,就能够在侦查活动中处于主动地位,也就能更迅速、准确的查明真相。但是必须注意到,研究侦查情势并不期待通过分析成因,就能提出每种类型的侦查情势的具体应对之策,就 能归纳出任何案件都能适用的方法,而旨在强调任何侦查方法对侦查情势的依赖性,强调方法的选用和运行都应当建立在对侦查情势的正确分析之上。
何为侦查情势以及如何在侦查方法运用过程中考虑它的必要性 问题,众多学者提出了不同的见解。早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就有学者指出:“侦查个别化原则的实现可分解为下列两个基本的因素:其一,分析和评定侦查情势;其二,选择更为有效的侦查方式、方法体系……弄清情势的特殊性建立在侦查人员侦查类似案件中积累的个人经验…•”选择更为有效的侦破具体案件的方式、方法体系……受制于分析的深刻性及评定情势的正确性。”
20世纪七十年代中期,侦查情势问题引起了更多侦查学家的重视,因为在侦查方法领域,弄清侦查战术和影响侦查战术的侦查情势等概念具有了越来越重要的意义。
A。H科列斯尼琴科认为,侦查情势就是具有这些或那些证据及信息材料,以及与此相联系而产生的收集、检验的具体任务等特征的犯罪侦查的一定情势。其后,B•E科尔诺霍夫指出,侦查情势就是侦查过程中受制于那些决定发现、收集证据的过程的事实材料的客观的并重复出现的情势。典型的侦查情势的判断需考虑侦查的各个阶段,它在很大程度上使发现收集证据更为具体。然而,这一表述并未能指出侦查情势的特性,仅说明了典型的侦查情势(客观的重复出现的情势)。
有的学者给出了更为宽泛的定义,认为侦查情势是“那些反映呈现在这一或那一犯罪侦查阶段的事件固有特征的事实材料的总和。”也就是说,侦查情势就是可能使侦查人员形成关于案件真相的概念的特定证据体系(或证据总和)。这一定义的缺陷在于,它未能回答这一重要问题:为什么侦查人员应使自己的行为与侦查情势相符合,就侦查人员使用的方法而言,侦查情势究竟有何决定意义?
B.H帅卡诺夫指出,侦查情势就是指表明侦查人员应在其中行为的情势特征的材料总和。H•A谢里万诺夫也认为,侦查情势是形成于一定时刻的侦查的背景、状况。换句话说,侦查情势是被侦查人员予以接收和获取的对于侦查有意义的信息的总和。
P.C别尔金认为,侦查情势就其与侦查过程的关系而言更多的带有外在特征,情势就字面意思,是指构成一定情景、处境的各种条件与状况的结合。侦查情势就是在某特定时刻实施侦查的各种条件的综合。
在汉语中,情势就是事物显示出来的状况和复杂趋势。情势包含着动态和静态两个方面。我们认为:侦查情势的内容非常丰富,不但复杂的案件如此,就是看起来动机明确、案情清楚的案件也有多种因素与之相关。从犯罪的目的、侦查人员的素质和策略、作案人的反侦查手段、物质条件、高科技的运用,到犯罪现场的地形、气候、温度等,无一没有联系。在系统思维理论看来,一个原因可以造成千百种结果,一个结果也有可能由千百种原因所引起,且每个结果并不是“终端”结果,而只是整个进程中的瞬间结果和下一个事物发生变化的原因,所以我们不应局限在用单一原因去说明结果的思维误区里,而是要认识到所有的系统都是“混沌”。
侦查情势的复杂性与构成侦查情势要素的偶然性、要素未经侦查人员组织而呈现的无序性和错综性等息息相关,大大增加了案件侦查的变数。就如盗窃动机这个问题,就存在很多可能性,如为了获得财产,为了报复,为了毁灭证据,为了栽赃陷害等等,至于为使作案成功而采用的方式、方法就更是纷繁多样。再如气象条件对侦查的影响。如由于天气炎热,作案者因为出汗而留下手印;由于下雨,逃离现场的作案人的脚印在泥地里显现;由于刮风,本来只是针对一家的纵火而烧毁了半个村庄;由于洪水,冲毁了现场一切可能发现的证据。天气这个因素可能为作案人提供有利条件,也可能为侦查人员提供有力证据。所以,如果没有认识到形成侦查情势因素的复杂性,仅仅用一个、两个原因来解释侦查活动中出现的问题,是不可能达到侦查最优化及最终实现侦查的目的。
侦查情势还是动态发展的,这又进一步加剧了其复杂性,使得我们不可能作出详尽的、具体的应对方案。然而,既然侦查情势是这样不可穷尽认识的事物,为什么还要去研究它呢?“混沌”现象的存在并不代表我们在它面前是无能为力的。侦查是一种实践性极强的活动,很难受理论的刻板规定和约束。但以侦查活动的变数众多而否认侦查理论的必要性却未免悲观。一种理论愈是具有思想的深度和概括性,就愈是能够在实践上为人的主观能动性留下充分的余地。虽然不可能认识到侦查情势这个“混沌”的全部,但我们却可以在局部上把握,通过对因素的梳理与扬弃、静态分析与动态分析、在大系统中进行宏观调控等方法,是能够找到而且需要找到其规律。
r•A佐林教授从系统方法的角度对侦查情势进行了评述,为上述观点提供了佐证,他指出侦查情势是:(1)开放系统,在这一系统中参与者的相互作用建立在从外部获取信息的基础上,甚至说遵循反馈原理经常相互的对战术伙伴观点、态度进行思他之思维的基础上。(2)有一定目的的系统,因为参与者的活动受制于通常是相互矛盾的一定的目的或者目的综合体。(3)不完全程度的检测系统(当侦查人员放弃侦查主动权时,它不可能不对侦查情势产生影响)。(4)离散系统,这一系统可能微分为不同的过程:①对侦查人员发挥自身功能的检测;②对来自于参与人所提供的情势信息的认知;③认知及实际评估侦查错误、过失;④确定合理的修正错误的纲要,预防侦查人员过失所引致的消极后果;⑤运用与侦查方向相适应的战术手段、方法综合体及接收其结果的信息。(5)决定系统,因为这一系统制约着侦查人员及那些和侦查人员一样,经常分析情势并得出相应的现行侦查情势之结论的其他有利害关系之人的言行。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侦查情势就是指对案件侦查有意义的各种条件与状况及其携带着的动态信息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而形成的混沌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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