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变刑法单独规定侵犯著作权犯罪构成的立法模式,采用刑法和著作权法共同规定侵犯著作权犯罪构成的复合模式
改变刑法单独规定侵犯著作权犯罪构成的立法模式,采用刑法和著作权法共同规定侵犯著作权犯罪构成的复合模式
建议仿效德国和法国的做法,采取在刑法和专门著作权法中共同规定侵犯著作权犯罪的立法例。因为随着科技的发展,著作权是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的权利范畴,特别是随着计算机技术和网络环境的发展,著作权所保护的对象、著作权的权利、义务内容等都在不断的变化之中,相应著作权刑事保护立法也应结合实践的需要进行不断的改进,这样势必与刑法稳定性的要求相冲突,而采用刑法和专门著作权法中共同规定侵犯著作权犯罪的立法例,则可以有效的兼顾刑法的稳定性和著作权刑法保护实践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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