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计算机软件保护现状综述
近年来,四川省将信息产业作为发展本省经济的重要产业,其中软件产业的发展被定位为发展四川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加入 w-T0以后,为与有关国际条约的规定接轨,进一步扩大国内市场,以法律保护计算机软件成为必然趋势。四川省对计算机软件产訾翟软件的保护主要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政策性文件,推进我省计算机软件保护水平的提高。
(一)计算机软件保护的全国性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
1.我国与计算机软件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首先见于《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实施国际荨堡謦苎望的规定》、《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詈型坚合众国政府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谅解备忘录》等,与之相关紫量,律法规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合同法》、《反不辱半妻等丢》,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要李律薯干问题的解释》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1年10月我国重新修订了《著作权法》、《专利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删除了部分与WT0有关文件不相适应的条款,加大了处罚盗版计算机软件的力度,并增加了诉前保全以及法定赔偿等内容,以适应计算机软件保护形势的需要。
同时国务院信息产业部颁布了《软件产品管理办法》,国家版权局、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及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办公室2001年6月发出《关于禁止销售盗版软件的通知》,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公安部和国家工商行政总局今年发出《印发(关于贯彻软件产业行动纲要(2002~2005年))打击盗版软件工作安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家版权局《关于开展打击盗版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加强了对软件的保护力度,最近,国家版权局颁布的《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将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2.在计算机软件产业保护方面,2000年国务院颁布了《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第18号文件,信息产业部颁布的《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会同海关总署颁布了《关于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2002年国务院信息办颁布了《振兴软件产业行动纲要》,明确了软件产业的重要地位,实施对软件企业登记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并对软件企业从财税等方面给予优惠。
3.在计算机软件正版化工作推进方面,国家版权局、国家发展计划委、财政部、信息产业部2001年先后发出《关于政府部门应带头使用正版软件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使用正版软件、清理盗版软件的通知》。
(二)四川省成都市为落实全国性法规政策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及举措
1.四川省在执行全国性法律法规的同时,结合本省的实际情况相应采取了大量措施,颁布了一系列行政规范性文件。四川省版权局在打击软件盗版行为、宣传《著作权法》及《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同时,发布了《关于重申加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的通告》,并召开了有200余家单位参加的“计算机软件正版化工作会议”及“软件资产管理培训会议”,并通过对本省高技术企业银海科技、倍特科技、汇源科技等的版权保护试点工作,帮助这些企业单位建立起版权保护制度。最近,四川省版权局、省信息产业厅、省公安厅和省工商局将联合颁布《关于打击盗版软件工作实施意见》,以落实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旨在加大对省内非法制作、销售领域盗版行为的打击力度,开展对软件预装领域的专项治理,进一步推动政府和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打击通过互联网非法传播软件行为,并有计划地开展对企业软件保护工作的指导。
2.普及软件保护基本知识,开展执法宣传和培训活动。四川省版权局和成都市版权局向软件销售户、电脑组装商、广大消费者发送国家版权局等四部门《关于禁止销售盗版软件的通告》和四川省版权局《关于重申加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的通告》几千份,加强对单位、个人用户使用正版软件的宣传。还通过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对打击盗版软件专项行动中的各项活动进行广泛地宣传报道。通过这些措施,使四川省软件市场经营秩序有明显改善,业主的经营行为得到有力规范,逐步培育起销售和使用正版软件的良好社会环境。成都市版权局经常性举行有关软件知识的培训班,主要针对软件企业部门管理人员、营销人员,政府管理部门的有关领导,预装、销售、终端软件用户等,每年办培训班几十场次,去年已有近3000人次参加了软件知识培训。这项工作逐步建立起了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填补了软件企业管理空白,企业也增强了自主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软件登记数量成倍增长,各电脑城建立健全管理措施,进一步规范了计算机软件市场。
在我们抽样调查的95个与软件相关的企业中,认为“法律不健全”的占40%;认为“法律执行不力”的占30%;认为“保护力度正逐步加强”的占46%;认为“保护力度需进一步加强”的占39%;认为“无论有无法律都无法保护”的仅占6%。
3.省级政府部门的软件正版化工作。政府软件正版化关系到加入WTO以后履行TRIPs的义务,四川省政府办公厅于2001年发出《关于做好使用正版软件,清理盗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已在四川省政府部门推行了软件正版化,政府部门带头不用盗版软件。
4.提高正版软件预装数量。成都市各电脑城内经营计算机硬件的商家版权意识比较薄弱,计算机内安装盗版软件的现象较为普遍。为此,成都市版权局近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规范计算机预装软件市场,致力于增加计算机销售企业的正版软件预装量。该市2002年对终端用户销售的品牌机、散机正版软件预装数量比2001年提高了80%。在今年上半年的打击盗版专项治理活动中,成都市版权局对各电脑城内的计算机预装软件经营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将逐步规范计算机预装软件市场。
5.整顿和规范面向软件终端用户的经营市场。在四川省政府的统一安排下,省版权局加大了打击侵权盗版软件的力度,先后开展了多次集中整治活动。省版权局、省新闻出版局、省“扫黄”“打非”办联合下文,在3~4月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打击盗版专项治理活动,在打击盗版软件的专项治理活动中,四川省版权局及相关行政部门出动执法人员1200多人次,对软件市场进行了检查,收缴并销毁了大批盗版软件光盘,对几十家销售盗版制品的经营户进行了行政处罚。对31个电脑、电子市场和其他销售软件的场所、几百家经营户进行了多次反复检查,摧毁盗版软件批发销售窝点。结合专项斗争,省新闻出版局音像电子出版管理处对四川省软件市场进行了全面整治,提出“防、堵、疏、打”的日常管理工作措施,与此同时成都市版权局积极在成都各电脑城建立健全市场管理制度,与各电脑城管理办公室签订了管理责任书,实行“过错追究制”、“一票否决制”,进一步强化管理措施。同时,还召集电脑城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工作会,分批对软件经营户进行了政策、法律及业务培训,重申严禁销售盗版软件。在今年5月,结合《著作权法》颁布实施12周年之际,四川省各级版权行政部门,按照国家版权局《关于认真做好庆祝著作权法实施十二周年宣传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和省版权局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了集中执法检查,在此次执法活动中收缴盗版光盘多张。此外,省版权局、省信息厅、省公安局、省工商局计划在下半年开展为期3个月的打击盗版软件专项治理活动。
6.规范软件进货渠道,组织正版软件销售。四川省版权局与成都市版权局一方面严厉打击销售盗版软件的行为,规范物业管理部门和经营户的行为,建立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另一方面,将国家版权局印发的正版软件目录和经销商名录传真至各市州,明确要求、督促经营户规范进货渠道,组织正版软件销售。
7.省市版权行政管理部门注重企业软件保护工作。四川省版权局在开展打击软件盗版工作的同时,也注重对软件企业的教育、保护工作,教育企业保护自主的知识产权。自2000年开始,省版权局积极帮助、指导软件企业建立健全版权保护机构、管理制度,培训其版权管理专业人员。省版权局在1999年11月提出和建立了企事业单位版权保护工作制度,确立了“试点先行、逐步深入、典型示范、指导全面”的工作思路,制定了《四川省企事业单位版权保护试点工作方案》,旨在提高版权法律意识、清理作品、明晰权属关系、进行作品登记、建立版权保护制度,逐步引导企事业单位走上版权保护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上来,2000年完成了第一批15家企事业单位的试点工作,2001年完成了第二批20家企事业单位的试点工作。成都市版权局在此项工作中做得尤其突出。成都市版权局在5个经济开发区(高新区、龙泉区、双流区、温江区、新都区)设立了版权工作站。成都市版权局对工作站进行业务指导,主要采取兼职人员伸人到企业内部进行具体服务。旨在为企业建立版权保护机制,理清权属关系,协助企业消除侵权的隐患,帮助企业解决各类版权纠纷。
8.四川省在保护软件企业方面,推广实行了有利于软件有效保护的软件登记备案制度。该制度是非强制性的登记制度。已有141家企业进行了登记。近年来,四川省积极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软件产业与集成电路产业若干优惠政策,四川省信产厅、国税局、地税局已共同认证的软件企业228家中,享受退税5267.92万元(其中增值税5096.92万元、企业所得税171万元),为软件产业发展提供了宽松的政策环境。2002年1~8月,四川省软件产业稳步发展,实现增加值10.55亿元,同比增长46.5%,呈现出产业相对集中、纯软件收入比重增大、出口增长较快、系统集成能力较强等特点,同时也暴露出企业总体规模小、产品商业化程度低、缺少知名品牌、软件开发工程化能力差等弱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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