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卷调查数据分析
问卷调查数据分析
表1的问卷调查数据反映:
1.成都市与计算机软件有关的相关行业已普遍提高了计算机软件成果权意识,成都市前期著作权法普法工作已初见成效。因此在接受调查的样本中,出现了对计算机软件成果未采取任何有效措施进行保护的零百分比现象。
2.计算机软件保护中,以进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为最常见的法律保护措施,近半数的登记比例反映出软件成果权利人树立了自我保护意识。
3.分析计算机软件成果登记比例较高达到49%的原因,也与我国长期的计划科研管理体制下所形成的科研成果评价制度、人才评价制度有关。在此评价制度、管理制度的影响下,科研成果的权利人对其研究成果往往注重进行成果登记,而忽略了其他法律保护形式,或对其他法律保护手段缺乏足够了解。在一部分权利人中,尚未认识到计算机软件成果登记仅能起到固定初步证据的作用,但不具有确权的效力,反而将计算机软件登记文件误认为是确认成果所有权的权利证书文件。这种法律认识的误区,在今后成都市的普法宣传中应注意纠正。同时,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在科研成果评价、人才评价等管理工作中,应进行积极的政策引导,以纠正市民的认识误区。
4.调查数据表明,因问卷中未首先对诸如“软件成果”等概念的含义进行定义,不同的被调查对象对其内涵可能存在不同的理解,因而由数据推导出的结论似乎不合常理,例如计算机软件销售单位也拥有大量软件成果,且其通过市场打击活动保护的软件成果率达100%。
5.调查数据表明,作为计算机软件成果主要来源的计算机软件开发单位,主动请求司法保护的比例偏低(5.6%),能通过行政调处途径保护其计算机软件成果权的也仅占成果总量的20%,能通过市场打击活动保护其成果的仅为8.3%。
6.即使首次问卷调查抽样方式存在缺陷,但客观数据仍然具有研究、参考价值。调查数据反映出一个有趣现象,即计算机软件销售单位对其计算机软件成果登记率较高,达46%,在市场上主动出击打击侵权行为的积极性也比较高,本次问卷调查反映的打击率甚至高达100%。但同样能与作为软件知识产权成果大户的软件开发单位的低主动打击率形成鲜明对照。以此也映射出成都市的软件开发单位与软件销售单位相比,市场化程度还不够高,市场经济意识还不够强,通过市场运作保护自身成果的能力与意识亟待提高这一现实状况。
调查数据表明:
1.从与计算机软件保护有关的行业整体来看,受调查对象均对软件成果采取了力度不同的保护措施,未采取任何保护措施的情况出现零比例,是一个可喜结果。
2.凡接受软件保护培训比例较高的行业,建立软件成果管理制度的比例相应较高,但二者并非严格的正比关系。
3.能主动利用法律程序(包括司法程序、行政程序)打击、制止软件侵权行为的,主要集中在软件开发单位及软件销售单位,是符合客观规律的,基本与日常观察到的实际情况相符合。
4.调查数据还表明,尽管成都市软件知识产权管理、宣传、普及工作的重点并不在于计算机软件商业终端用户上,但部分商业终端用户已开始树立了软件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列入调查对象的终端用户16.7%建立了软件成果管理制度,每个商业终端用户平均参加市场打击侵权活动1次。商业终端用户树立软件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主动参与软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对于营造全社会的软件知识产权保护氛围是至关重要的,对成都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而言,无疑是一种令人欣喜的法治进步,这种法治进步必将进一步为成都市创造最优的投资环境做出实质性贡献。
但是,由于成都市政府软件市场管理部门主持了首次问卷调查,也不能排除作为目前软件市场清理、整顿、管理工作的对象,受调查单位可能存在应付主管机关检查的不良心态,在填写问卷时尽量做出投其所好的选项,致使部分调查数据出现失真的可能。
表3的调查数据表明,成都市软件业接受软件法律保护培训投入普遍偏低,各单位就接受各种软件保护法律培训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和能动性,客观表现为不愿意为此投入更多的金钱、时间与精力。调查数据反映,培训费用和培训时间安排是影响各单位积极参加有关培训的重要原因。同时,调查数据反映出某些相关行业要求合理设置培训课程的呼声比较强烈,目前的培训课程内容设置急需改进。
调查数据中,仅有11%的调查对象认为法律保护可有可无或持漠不关心态度,但高达46%的调查对象对成都市计算机软件法律保护改善情况持肯定态度。同时普遍但对执法现状表示不太满意。40%的调查对象认为目前法律有待健全,30%的调查对象认为存在执法不力现象,38%的调查对象希望法律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强。
调查数据反映情况,对成都市计算机软件保护工作总体评价是正面、积极、进取、肯定的。
附:首次问卷调查中收集到的几个具体建议:
第一类:呼吁消灭盗版,加强管理(主要集中在计算机销售单位);
第二类:呼吁“盗版”软件合法化(但未清楚表示“盗版”的含义);
第三类:呼吁计算机正版软件价格下调以积极应对盗版价格(主要集中在计算机销售单位);
第四类:要求在法律中增加计算机用户的正版软件免费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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