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侵害对象所作的分类
中国环猎调查网讯:
首先,依据直接侵害对象的差异,可以将其分为直接损害竞争者和直接损害消费者的两类行为。直接损害竞争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贿赂、侵犯商业秘密、假冒、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的倾销、商业诋毁以及串通投标的行为。直接损害消费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虚假广告、搭售以及不当有奖销售行为。
其次,以侵害竞争者的对象是否特定的标准观之,又可以得出两种类型的行为:其一是侵害特定同业者利益的行为,包括混淆商品经营者、诽谤其他竞争者等行为。其二是侵害全体同业者利益的行为,其侵害对象并不特定,包括虚假标示商品原产地、引人误解的质量标示、虚假的广告宣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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